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号)文件要求,在新资规下,汇交渠道有了变化。有明确地域的地调项目,由原来的向各大区项目办汇交转为向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汇交。鉴于各大区由原来的验收人转为汇交人,考虑到我中心既是东北区的地调项目最大承担单位,又是省馆最大的汇交单位,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资料汇交工作,召开资料工作汇交部署会。做为大区项目办成果处,工作中注重与各省馆交流与沟通,了解各省的汇交细节要求,以便更好地指导单位项目人员归档汇交,搭好地调项目汇交工作的桥梁纽带作用,缩短汇交周期。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提前做好汇交计划,及时与各省馆藏机构沟通。上半年中心共15个地调项目归档汇交,汇交前与各省馆进行沟通,目前全部取得汇交凭证,很好地完成了汇交工作。2、利用各类资料会议或深入各省馆藏机构开展汇交对接工作。通过全国馆或省馆组织汇交业务交流会进行面对面交流,同时赴辽吉黑三省和内蒙古一区4家馆藏机构进行了调研对接,了解汇交细节要求,避免汇交过程中多次修改,反复汇交等,从而加快汇交进程。3、梳理各省馆藏机构汇交细节要求,指导项目组汇交。将“各省馆汇交地质资料注意事项”印发共享给单位项目人员,及时准确掌握汇交要求,提交了汇交质量与效率。4、督促与帮助中心项目组及时归档与汇交。主要是针对归档汇交却有困难的项目负责人,主动帮助其整理资料,缩短汇交周期,甚至利用业余时间加班加点,力争中心项目按期汇交。5、协助地调局总工室,开展地调项目催缴工作。除了转发地调局催缴文件外,还对有困难、逾期汇交的单位,项目办主管领导带队实地调研或约谈法人,督催完成汇交。工作中做到月月在汇交监管平台清查与催缴,共计40余个项目,涉及15家单位。
地调局先后两次(5月17日,7月19日)下文公布地质资料汇交异常名录,局属单位及各地勘承担单位共有50个地调项目纳入到汇交监管平台异常名录中。东北项目办做为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所属区域地勘单位和我中心均未有列入异常名录中。
综上,通过强化地调资料催缴工作,密切与各省馆藏机构的对接,资料汇交进程明显加快,也取得了实质性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