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当局下令阿法拉克集团首席运营官缴1.2亿欧元罚款

作者:孙巍编译 发布时间:2020-08-28

据矿业周刊网(mining weekly)2020年8月24日报道芬兰金融监督管理局Finnish Financial Supervisory Authority,简称FFSA已下令阿法拉克集团Afarak Group首席运营官丹科·康卡尔Danko Koncar博士向芬兰政府支付1.2亿欧元罚款。阿法拉克集团为伦敦证券交易所另类投资市场(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简称AIM)上市公司。

芬兰金融监管局估计,康卡尔阿法拉克集团的持股比例在几年前就已经超过了30%的上限,并且隐瞒了自己的控制权。康卡尔对此予以否认。根据法律规定,上市公司表决权超过百分之三十或者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必须公开要约收购(make a public tender offer)。前Ruukki集团阿法拉克的少数股东长期以来一直要求康卡尔提出赎回要约(redemption)。

2018年2月,芬兰当局命令康卡尔在收到FFSA决定后一个月内,按《证券市场法案》(Securities Markets Act,简称SMA)相关要求,公布对阿法拉克集团发行的股票以及持有其股份权利的证券的强制要约收购(mandatory bid);要求他和他控制的实体共同采取行动管理这家特种合金生产商(阿法拉克集团);同时,为了执行该裁决会对康卡尔处以持续的有条件罚款(conditional fine)。

然而,康卡尔未能履行FFSA决定中对其施加的义务,即在裁决送达后一个月内,康卡尔尚未公布有条件罚款裁决所要求的出价。据报道,康卡尔没有提出他未能履行义务的正当理由。

截至2019年6月,罚款为1.1亿欧元,但此后又积累了补充金额(supplementary amounts)。

2019年3月,赫尔辛基行政法院(Helsinki Administrative Court)认为判处有条件罚款决定的送达日期为行政法院收到康卡尔上诉之日,即2018年5月16日。

FFSA在一份声明中援引康卡尔的话说,有关听证会的资料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他,他履行义务的期限尚未失效。

然而,FFSA认为,关于命令康卡尔支付有条件罚款补充金额的听证会是根据《有条件罚款法》(Act on Conditional Fines)和《行政程序法》(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