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调中心对矿产室2023年度下设的七项委托业务进行了“信息化验收和成果验收”

作者:吴新伟 发布时间:2024-01-03

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调中心年度工作安排和《沈阳地调中心地质调查项目委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委托业务实施监管,积极履行规划、制度、指导、协调、监督、服务职责2023年1225日至26日,沈阳地调中心在沈阳组织专家对矿产室2023年度下设的七项委托业务进行了“信息化验收和成果验收”。

东华理工大学、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地质调查院、辽宁省地质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第七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有色地质一〇三有限责任公司共七家委托业务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交了相关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分别对所承担的委托业务进行了汇报。专家组对委托业务成果、报告质量、数据库(集)、资料完整性等方面进行了验收。经专家质询和充分交换意见专家组对项目取得的成果表示肯定,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并要求各承担单位切实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最后专家组一致同意该七项委托业务通过信息化验收和成果验收,从中评选出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省地质调查院承担的2个项目为优秀级,其他5个项目为良好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