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质调查中心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沈阳地质调查中心 发布时间:2017-03-03
    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将组织实施"《朝阳-商都地区中-古生界油气战略选区》调查(沈阳中心)(标段4"国内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委托业务名称:《朝阳-商都地区中-古生界油气战略选区》调查(沈阳中心)(标段4);

2、采购人: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

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

4、采购内容:

标段4: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二级项目《朝阳-商都地区中-古生界油气战略选区调查》新增的委托业务,即“松辽盆地北部松页油1井录井工程”,录井工作量为2527m

5、资金来源:中央财政预算资金;

6、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加强地质调查项目委托业务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中地调函【201687号)要求,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单位不得以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委托业务投标;

7、说明:本次采购项目为国家财政预算投资项目,国家财政预算安排有调整或取消的可能。采购人在采购开始至合同正式签订前可能对磋商文件的内容做出调整直至取消项目,采购人将不对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做出任何补偿,请供应商注意风险。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3.1质量管理要求:供应商必须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来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陆地)甲级资质证书或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颁发的相关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和队伍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3单位业绩要求:至少具有3口以上油气水平井的录井施工及解释服务工作经历,并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三、报名时间及领取磋商文件时间

201733日起至310日止;830-11301330-1630(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80411室。

四、供应商在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注:以上材料均须清晰、有效且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提供材料不退。

五、接收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317930(北京时间);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80号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503室;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317930(北京时间);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80号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503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80

联系人:公先生、杨先生

联系方式:024-86002993  024-86002988

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答疑电话:024-86002996

         

                                                         

注:以上为发布采购公告时,最终内容以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和供应商须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