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2019年度委托业务竞争性磋商比选项目(第二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沈阳地调中心 发布时间:2019-05-09

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2019年度委托业务竞争性磋商比选项目(第二批)”进行政府采购工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竞争性磋商流程、自行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2019年度委托业务竞争性磋商比选项目(第二批)

项目编号:SYZXZB2019002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001标段       崔先生    024-81847129

002-003标段   马先生    024-8184705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80

联系电话:024-86002969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需求一览表

所属二级项目名称

标段号

标段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辽西凌河地区综合地质调查

001

锦州大凌河河口湿地水动力水质数值模拟

2019年度预算18万元人民币,2020年度预算预计18万元人民币。2020年度预算金额为预计数值,最终预算以财政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大连海岸带陆海统筹综合地质调查

002

大连海岸带填海造陆区1:5万工程地质专项调查

2019年度预算15万元人民币

大连海岸带陆海统筹综合地质调查

003

大连海岸带海水入侵区1:5万水文地质专项调查

2019年度预算10.12万元人民币

注:供应商响应必须以标段为单位,对所投标段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响应,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标段为单位,供应商必须就整个标段进行响应,不得仅对标段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响应,也不允许将几个标段合并报一个价格。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竞争性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 购买了磋商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4.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6. 供应商须符合上述《采购需求一览表》对应各标段规定的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来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1.12万元。

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508日起至513日止;830-11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80号科研辅助楼,001标段在319室,002-003标段在320室。

四、供应商在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可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领取磋商文件。电子邮件领取时,供应商可将下列材料的扫描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001标段发至spidercj@126.com002-003标段发至19174303@qq.com,邮件标题格式必须为“XXXX(供应商全称)申请领取XXXXXX(委托业务名称)磋商文件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注:以上材料均须清晰、有效且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提供材料不退。

五、接收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接收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5171630(北京时间);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80号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205室;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520930(北京时间);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80号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503室。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加强地质调查项目委托业务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中地调函【201687号)要求,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单位不得以供应商身份参与本委托业务竞争性磋商。

2、本次采购项目为国家财政预算投资项目,国家财政预算安排有调整或取消的可能。采购人在采购开始至合同正式签订前可能对磋商文件的内容做出调整直至取消项目,采购人和采购人将不对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做出任何补偿,请供应商注意风险。

3.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答疑电话:

001标段答疑      024-81847129

002-003标段答疑  024-81847051

                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

                                                         201958

注:以上为发布采购公告时,最终内容以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和供应商须知为准。